思想表達二分法系著作權法理論上的一個基本原理,即著作權法只保護作品的表達,不保護作品反映的思想和感情?!杜c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(xié)議》第九條第2款規(guī)定:版權保護應延及表達,而不延及思想、工藝、操作方法或數(shù)學概念之類。雖然如此,但是實踐中需要用到思想表達二分法的情況比比皆是。
先看兩個最近發(fā)生的事件。一個是越南博主涉嫌抄襲李子柒的古風美食短視頻事件。很多人喜歡李子柒的視頻作品,認為李子柒的作品返璞歸真,畫面優(yōu)美。一位越南博主發(fā)布了與李子柒相似的視頻,當即就被質疑抄襲李子柒的作品。另一個事件是一位博主質疑綜藝節(jié)目《乘風破浪的姐姐》第一次公演的曲目《蘭花草》歌詞里有一句是照搬了她寫給趙麗穎的原創(chuàng)文案:山間風雨大,懸崖亦開花。這兩個事件都涉及到何為思想、何為表達問題。
由于法律沒有規(guī)定思想表達的分界限,筆者認為,解決這個問題,只能靠法官具體案件具體分析,在具體案件中確定爭議的內容屬于思想的內容還是表達的內容。
以電視劇《潛伏》為例,該劇描寫了一男一女兩位地下黨員假扮夫妻,打入敵人內部,進行情報工作,克服無數(shù)困難,完成黨的任務,最后兩人之間產生了愛情,結為真正眷侶的故事。如果你認可筆者的這段總結,那么這個總結是屬于思想還是表達呢?
筆者認為,上述對《潛伏》的總結,屬于思想的范疇?!稘摲费堇[了這一故事,其他電視劇也可以演繹這一故事,只要具體的故事情節(jié)、人物關系、發(fā)展脈絡、臺詞都不一樣即可。法律不保護思想,是為了不讓特定的人壟斷思想。如果認為屬于表達的范圍,則其他人不能再拍攝這樣的故事,那么《黎明之前》《借槍》《懸崖》等等優(yōu)秀影視作品互相之間會因為存在某些相同的內容而彼此侵權。
在李子柒事件中,總結可能構成侵權的地方:拍攝手法相似、場景鏡頭語言相似、發(fā)型衣服相似、都有一位奶奶、音樂相似、廚房院落相似、摘白菜的手法相似等等。
總結完畢之后,可以分析哪些屬于思想的范圍,哪些屬于表達的范圍。筆者認為:第一,拍攝手法,即拍攝的方法、技巧等,一般屬于思想的范圍,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;第二,鏡頭語言,即通過鏡頭表現(xiàn)出來的事物的開始、發(fā)展、高潮、結尾等過程,具體的鏡頭語言屬于表達的范圍,鏡頭語言的范式則屬于思想的范圍;第三,發(fā)型衣服,即視頻中人物的裝扮,屬于表達的范圍,但是一些常見的服裝,例如西服、T恤等過于普通沒有獨創(chuàng)性。獨創(chuàng)性,即獨自創(chuàng)作,并有一定程度的藝術高度;第四,人物以及人物關系,屬于表達的范圍,但是過于簡單的人物關系,則會因為沒有獨創(chuàng)性,不能獲得保護;第五,音樂,屬于表達的范圍,但是音樂的著作權人與視頻的著作權人往往不是同一個人,而是另有其人;第六,廚房、院落的布置,屬于表達的范圍,但是如果只是使用廚房、院落布置的方法另行布置,則不侵權。由此可知,有些地方雖然有相似,但是屬于思想的范圍,其他人可以使用;有些地方,則屬于表達的范圍,可能侵犯李子柒的著作權,李子柒可以考慮維權。
再看看《乘風破浪的姐姐》事件,“山間風雨大,懸崖亦開花”這幾個字屬于表達的范圍。關鍵在于,一句話10個字是否屬于獨創(chuàng)性表達呢?這就涉及到如何理解“獨創(chuàng)性”。獨,即自己創(chuàng)作,不是抄襲;創(chuàng),即有一定的藝術高度或者美感。筆者認為,“山間風雨大,懸崖亦開花”雖然只有10個字,但是體現(xiàn)了一定的藝術高度,應該屬于獨創(chuàng)性的表達。如果作者進行維權,《乘風破浪的姐姐》被認定侵權的可能性比較大。
綜上,思想表達二分法判斷是是否侵犯著作權的基礎,只有解決了這個問題,才能進一步確認是否屬于獨創(chuàng)性表達以及是否存在接觸等等一系列的問題。只是思想與表達之間并沒有一條清晰的界限,需要考慮著作權法的目的以及作品的類型和其他情形,由法官在具體個案中酌情作出判斷。
